面临春季“申报季”到来,很多企业对扶持政策和申报不熟悉。日前,高企认定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辅导在巨峰创业大厦举行,帮助企业快速掌握高企认定和学校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引导企业积极申报。
参加申报辅导人员签到入场
▲申报辅导
本次辅导活动由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主办,山东国诚社会服务评估研究院、青岛大学校企合作研究中心、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创新研究中心协办。
巨峰科创工作人员介绍申报辅导活动
本次辅导培训特别邀请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王燕燕作为主讲人。主讲专家从申报企业的创新体系建设,高企申报的材料准备、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研发费用归集、科研财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详细讲解了高企认定申报的工作规范。
主讲专家正在讲解相关申报的流程及政策
此外,主讲专家还就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对参会人员进行了辅导。同时,现场为参会企业解读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政策。
认真听,认真记。
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型企业、相关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负责人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机构内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辅导服务的有关人员30人参加了此次辅导。
申报辅导活动现场
▲高企现状
2018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日前全面启动,高企认定政策旨在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去年青岛高企认定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共申报高企1342家,同比增长88%,高企数量净增691家,同比增长81%,增幅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前列。高企总数达到2039家,同比增长51%,超过宁波,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8位。
▲申报政策
青岛市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未来三年将按15%的所得税率享受所得税优惠,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青岛市财政将给予每家高新技术企业30万元奖励。
▲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请流程
//1 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2 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始申报。
//3 提交材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4 材料受理及形式审查
申报企业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区(市、功能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由区(市、功能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
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区(市、功能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填写“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1份),提交认定机构办公室。认定机构办公室受理并查验相关材料无误后,出具受理回执单。
//5 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由认定机构进行核查公示;对未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认定机构管理办公室将汇总相关专家意见,通过原申报渠道告知企业。
//6 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拟认定企业名单,经认定机构审定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青岛市科技局网站”及“青岛科技大数据平台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无异议及经异议核实处理无问题的,报请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