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300万!崂山区出台商标品牌奖励政策
2018-09-20

近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到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调研。龚正强调,商标是品牌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市场主体和地区经济的重要竞争力。要充分发挥商标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作用,激励市场主体强化商标品牌意识,不断提升商标品牌价值。


要加快品牌建设,打造强大的品牌生态竞争力,构造特色鲜明的品牌体系,实现品牌高端化发展。要加大品牌保护力度,破除体质机制障碍,共同营造品牌提升的良好生态。


为不断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区域经济持续竞争优势,崂山区印发《青岛市崂山区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高端新兴产业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崂招促字〔2018〕6号),其中,对企业品牌推广、质量提升和商标培育提出奖励! 


▲支持品牌推广


对初次入选“世界品牌500强”、“最佳中国品牌价值50强”、“最具价值中国品牌100强”给予300万、100万、50万奖励。


▲支持质量提升


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青岛市市长质量奖(卓越奖)的法人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山东省长质量奖提名奖、青岛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创新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个人奖的奖励5万元。


对获得国家认定的工业精品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获崂山质量奖、崂山质量奖创新奖、崂山质量奖贡献奖个人的给予30万、10万、5万奖励。对新获得山东名牌(含服务)、青岛名牌(含服务)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骨干企业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支持商标培育


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每注册一件马德里国际商标,给予1万元奖励。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政策力度这么大,还不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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