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科技局发布通知,公示了2022年青岛市科技计划、产业培育集群专项强链计划和未来产业培育专项新兴产业培育计划拟支持项目名单。全市11家企业申报的项目入围2022年拟补助总金额2100万元。具体名单如下
产业培育集群专项强链计划
拟支持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2022年拟 补助金额 (万元) |
面向多元化显示的主控芯片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基于传感器阵列和人工智能系统的环境监测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 青岛海纳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180 |
海量视频无样本自学习高时效智能关联分析技术研究及应用 | 青岛尘元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 60 |
纺纱全流程智能控制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 赛特环球机械(青岛)有限公司 | 180 |
基于人车路协同的自动驾驶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 | 青岛海信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80 |
智能混合动力自卸车的开发应用 |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 180 |
商用车智能电子后视镜系统研发与应用示范项目 | 青岛即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80 |
面向功能融合的新能源汽车永磁电机关键技术与工艺研究 | 青岛海联金汇电机有限公司 | 180 |
未来产业培育专项新兴产业培育计划
拟支持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2022年拟 补助金额 (万元) |
温室气体立体遥感监测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 青岛镭测创芯科技有限公司 | 180 |
面向城际运输的氢燃料动力中型专用车开发与示范 | 海卓动力(青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加氢站用液驱高压氢气压缩机研发及应用 | 青岛康普锐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0 |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4日
(标蓝为巨峰科创已投企业)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和单位须符合上述申报领域方向和《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21〕5号)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此次申报项目为青岛市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类项目(以下简称“攻关示范类项目”)。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节能减排、环保、安全等要求,技术上有重大突破,产业上有引领示范,具备实施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青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申请的市拨经费,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规范的运营管理、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用。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
➤申报单位须有项目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申报项目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强链计划--新能源汽车”(1)-(5)项和新兴产业培育计划--“碳达峰、碳中和”第2项(面向城际运输的氢燃料动力中型专用车开发与示范)须由汽车整机厂(含改装厂)或已与汽车整机厂(含改装厂)有合作基础的单位申报。
➤联合申报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有在研或2次验收未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或正常参加2021年验收的项目除外)。
支持方式
➤青岛市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类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财政资金支持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度的50%。市拨经费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2022年项目和资金数量将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采取无偿资助(分期拨付)或里程碑节点考核结果等方式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