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为资本设立“红绿灯”,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全面提升资本治理效能,提高资本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方面作出明确部署。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明确,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在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迭代应用。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近期,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积极行动,释放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信号。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门近日连续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圆桌会,涉及设备制造、新能源、互联网信息、餐饮等行业,听取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等。“下一步,将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具体诉求,及时对现行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进一步完善宏观政策举措,认真研究论证宏观层面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引导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共同为民营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家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副司长李慧说。地方也积极行动起来。例如,四川近日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2”政策,包括《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及促进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上海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本市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指导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