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崂山区星级人才引育平台的通知
2023-07-26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汇智崂山”人才系列工程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崂发〔2022〕7号)、《关于印发《崂山区支持星级人才引育平台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崂科创委〔2023〕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崂山区星级人才引育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星级人才引育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各类社会主体围绕崂山区产业发展布局,以引进和培育优秀人才项目为目的,能够为入驻人才项目和人才创办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特色鲜明、配套齐全的孵化载体。在崂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各类企业和机构均可申报。(一)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服务体系和机制。在崂山区行政区域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且无违法经营行为和重大事故。(二)平台可自主支配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申报时运营机构对场地保有2年(含)以上使用权。其中四星级不少于1500平方米,五星级不少于2000平方米。(三)运营机构拥有不少于3人的专业化服务队伍,能够为入驻人才和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创业孵化、投融资、企业管理等服务。其中四星级不少于5人,五星级不少于8人。(四)平台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其中科技型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50%。其中四星级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科技型企业占比不低于70%,五星级在孵企业不少于15家,科技型企业占比不低于70%。科技型企业指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科技类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拥有经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平台企业、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取得有效登记编号入库的企业等。(五)平台在孵企业近三年以来新引进或新培育市级以上科技类高层次人才1人(含)以上。其中四星级2人(含)以上,五星级3人(含)以上。(六)平台已初步建立起具有一定特色的人才引育体系,能够对外集中展示人才引育成效及人才科研成果。人才引育成效较好、特色鲜明,且拥有1个(含)以上成功引进或培育高层次人才典型案例的可申请四星级平台;人才引育成效突出、特色鲜明,且拥有2个(含)以上成功引进或培育高层次人才典型案例的可申请五星级平台。根据平台的人才引育能力、环境打造能力、配套服务能力、特色资源集聚能力等,结合平台存量人才项目和企业发展情况,每年根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对平台进行综合动态星级评定。根据平台星级评定情况,分别给予运营机构五星级20万元、四星级15万元、三星级10万元的奖励。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平台只授荣誉,不给予资金奖励。2.运营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服务团队在运营机构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发放凭证、人员服务资质和岗位职责说明;5.在孵企业名单、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场地租赁合同及科技企业证明材料;6.平台在孵企业近两年新引进或新培育市级以上科技高层次人才明细,以及人才资质证明、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材料;8.需提交的其它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人才引育体系、环境展示、服务能力、资质荣誉等证明材料)1.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创新部;电子版(申报书连同全套附件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报送至邮箱lsqkcwkjstb@qd.shandong.cn(文件名备注人才引育平台集聚计划+申报单位名称)。各平台运营机构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星级平台每年评选一次,获评后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可再次参加评选,再次获评后可享受相应星级奖励,到期不参加评选的星级资格自动失效。报送材料地址:崂山区松岭路169号青岛国际创新园A座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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