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实施意见
2017-02-03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鲁政发〔2016〕10 号 , 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进一步减轻我市企业税费负担 , 降低财务支出成本 ,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 从五个方面、25 条降费减税及鼓励发展的优惠政策,将为我市企业减负。


主要条款


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对月销售额不超过 3 万元 ( 含 3 万元 ) 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适当降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负担,2017 年至 2018 年,各


区 ( 市 ) 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现行税额幅度内,提出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扩大收费基金优惠政策免征范围,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降低企业社会保障性支出方面,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综合费用,落实困难企业临时性社会保险缓缴和减免滞纳金政策;适当调整企业住房保障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超出国家规定缴存比例的 , 必须按规定降下来;减轻建筑行业缴费负担,2017 年至 2018 年,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提取比例由 2.6% 下调为 1.3%;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财政补贴制度。


在降低企业创业创新成本方面,鼓励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降低企业研发设计成本;降低企业技术设备引进成本;实施首台 ( 套 ) 重大技术装备补助政策;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财政奖补力度,年度内授权且权属明确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 5000 元,年度内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 5 万元。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建立创新融资风险共担机制,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政策;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共担基金;培植壮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外贸企业收汇融资风险;鼓励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加大政府工程款清偿力度。


在降低企业优化产能支出方面,全面落实企业重组改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能源利用改造成本,对新建、改造的高效煤粉锅炉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 10 万元 / 蒸吨的标准,市级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环保设施总投资额 ( 包括工程土建、设备、建设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20 蒸吨 / 小时及以上锅炉还包括在线监测投入 ) 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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