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中小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8-2021)的通知
2018-03-07

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决策部署,在我市加快形成以创新发展引领、转型升级支撑的中小企业发展体系,现就全市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制定《青岛市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中小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8-2021)》。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升级传统产业、做强优势产业、做高特色产业、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以专精特新为路径,以隐形冠军为目标,通过精准服务、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大力培育“战略专一化、研发精深化、产品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精心打造一批制造业隐形冠军,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1年,滚动培育10000家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认定2500项以上专精特新产品(技术)、500家以上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打造100家以上在技术、市场、产品、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隐形冠军,建立起全市工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示范企业--隐形冠军金字塔式成长梯队,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导全市中小企业以专精特新为路径、以隐形冠军为目标,深入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转型“131工程”。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有专职人员、有固定场所、有专项经费、有专门设备、有开发项目”的要求,普遍建立技术开发机构。支持已经设立专职研发机构的企业创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常态化开展产学研对接和新产品新技术发布活动,定期组织与国内知名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对接,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为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精准技术服务,指导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全面实施企业技术改造三年提升行动指南,用足用好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和互联网工业发展基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用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等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升级;定向支持互联网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发展;设立平台建设补助资金,对企业投资开发建设行业主导型、产业服务型互联网工业平台,为产业链相关企业和创客提供综合性或专业化服务且达到一定规模和影响的,给予一定比例的限额资金补助。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事后奖补、保险补偿、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智能制造示范推广与技术服务、智能装备与关键技术开发应用以及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等重点领域。
 
(三)推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加快推进家电智能制造、轨道交通装备、船舶海工装备、虚拟现实等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在增材制造、机器人等优势特色领域培育后续制造业创新中心。引导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强专业化生产能力,集聚要素资源,选准主攻方向,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研发等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积极支持大企业建设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立技术成果供需信息对接平台和研发成果转化平台,形成大中小互动发展、集群发展、融合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四)实施中小企业“四新”经济培育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小微企业。积极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向各类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转型。定期举办“市长杯”创新创业大赛、“市长杯”工业设计大奖赛,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各类投资机构的信息对接平台,强化创业创新路演、辅导培育,加快培育一批依托我市产业基础具有明显平台、众包、共享特征的新业态、新模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电子、生物、人工智能、大数据、服务型制造等新兴领域,催生一批上规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五)着力缓解企业贷款难题。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融资支持企业名单库,与银行合作开通“银企专线”,对入库企业建立专门支持方案,开通贷款专项审批通道,开展定向服务,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细化落实小微企业续贷政策,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化重新授信审查手续,帮助做好续贷安排,合理提升无还本续贷业务占比。
 
(六)加强直接融资对接服务。建立与国内外各类知名投资机构的专精特新发现培育深度合作机制,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对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国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募股(IPO),给予资金补助。对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予一次性补助。充分发挥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和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的平台作用,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我市非上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条件的给予补助。
 
(七)实施名牌产品培育计划。深入实施“十、百、千”品牌培育工程,进一步健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自主品牌培育和建设的力度。鼓励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创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申报认定中华老字号企业,厚植“青岛制造”品牌优势,提升“品牌之都”的影响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等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标准认证,收购国外品牌,扩大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关注度。
 
(八)提升产品质量。引导企业增强质量、管理和营销意识,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工艺装备、质量管理、品牌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产质量体系。全面推广ISO9000、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支持企业建立和实施ISO22000、HACCP、CMS等认证体系。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开展“市长质量奖”评选,争创“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培育树立一批质量标杆企业。
 
(九)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与国内知名高校开展合作,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管培训,重点提升财务、质量、安全、用工、风险等基础管理能力。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治理培训,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企业管理诊断师队伍,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战略管理咨询、工艺管理、生产现场诊断与咨询。引导企业加快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研发、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的普及推广和深化应用,不断创新经营模式。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参与全市企业管理奖评选,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强创新管理,增强精品意识、质量意识和标准意识,激发企业内生活力。
 
(十)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以培育行业领军企业为目标,以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完善企业家培训载体建设,深化与著名高校和培训机构的合作,定期选送企业家进行培训深造。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及行业社会团体开展的重点培训项目和国际交流活动。加大企业家精神宣传力度,选树优秀企业家标杆,激发企业家的创新创业活力和信心。培养造就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具有国际化视野、优秀企业文化、先进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家群体。
 
(十一)加快人才集聚。强化人力资源服务,对接全市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计划、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岛英才211计划”等专项引才计划,打通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建立“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为有职工技能培训需求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社会优质培训资源提供对接服务和政策支持,帮助企业职工获得适需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打造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技工队伍。
 
(十二)加强产业技术交流合作。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参展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参加境内外综合性展会和各类知名品牌展会。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青岛名牌神州行”等重点展会活动。定期举办“青岛中小企业中外采购与合作投资洽谈会”,支持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合开展跨境专题撮合,引入国外先进技术、优质资产、高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根据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专精特新培育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产业互联网平台配套合作项目洽谈活动,促进中小微企业与龙头企业建立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培育工作,是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市促进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统一领导,强化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要进一步强化市级层面中小企业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发展合力。各区(市)、各部门要在市促进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框架内,建立协同配合机制,推进各部门和区市政府的工作协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集聚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推动各级各类扶持政策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
 
(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市、区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要依托“三位一体”(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体系,在贯彻落实本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区(市)中小企业发展实际的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作计划。制定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认证标准和服务评价制度,规范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开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新局面。
 
(三)加强考核督查。建立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各区(市)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列入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培育一批中小微企业发展示范区(市)。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优秀区(市)的经验做法,编写《青岛市工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案例集》,树立一批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标杆和典型,引导带动全市中小企业以专精特新为路径、以隐形冠军为目标高质量发展。
 
各区(市)、各部门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要健全服务体系,强化专业服务,聚集各方力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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