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
2016-12-01

• 制发机关: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6-12-01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
  《青岛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8日

  青岛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 “三中心一基地” 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要求,结合落实市政府印发的《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任务,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人才智力保障,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坚持世界眼光吸纳人才,按照国际标准制定规则,充分发挥本土优势,着力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高层次人才队伍稳步壮大,人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加快形成,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人才资源作为第一战略资源的地位更加突显,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1.人才总量快速增长。截至“十二五”末,全市人才总量突破160万人,较“十一五”末增长26%,人才总量和高层次人才数量均列全省第一。其中,在青工作“两院”院士56名,增长13%;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40人,增长近20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18人;泰山学者115人,增长1倍。
  2.人才质量稳步提升。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建立1268 个高水平研究平台和5500 名高端人才信息目录,大力实施靶向引进,在较短时间内快速集聚以海洋研究、石墨烯、智能机器人和财富管理等产业为代表的“高精尖缺”人才。累计发明专利授权1.26万件,是“十一五”时期的5.5倍。在青工作外国专家达3104人、归国留学人员达3万余人,我市连续5次入选魅力中国——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
  3.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等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领导、学术委员会指导、主任委员会执行的管理体制,保障用人主体自主权,使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设立青岛蓝谷管理局,明确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法定机构,赋予公共事务管理服务职能,实行企业化管理,建立灵活高效的薪酬机制,吸引高端人才来我市发展。在有关区域探索实行灵活的用人机制,提高人岗匹配度。探索取消中小学校行政级别,建立以职级为核心的校长管理制度,下放14项行政权,赋予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
  4.人才服务保障有效覆盖。开发“互联网+人才”服务系统,开通人才项目网上申报直通车,开辟人才项目落地绿色通道。用好用活中国青岛人才网、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形成高效网络服务平台。在全国较早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为高层次人才发放服务“绿卡”,办理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服务事项。落实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切实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5.人才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统筹各方资源共同做好人才工作。“中科系、高校系、企业系、国际系”等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从2.2%上升至2.84%。创新科技资金投入机制,组建11支天使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创业。建设千万平米人才公寓,已开工450万平方米、竣工185万平方米。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才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1.新形势。“十三五”时期,全球经济继续深度调整,世界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新的突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发展动能正在加速转换;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工作要求,着力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发展,人才引领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作用将更加突显;我市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三中心一基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人才发展带来了更多机遇。
  2.新挑战。全球人才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国家、国内城市加大吸引留置优秀人才力度,给我市吸引和集聚人才带来很大压力。从本市看,人才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突出表现为:人才发展不平衡和结构不合理问题依然存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数量不足;按照市场竞争导向促进人才发展的制度环境不够健全,人才配置、培育、集聚、评价、激励等方面改革推进较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协同育才机制亟待健全;推进人才国际化的进程与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目标还不匹配,海外人才引进力度亟需加大;灵活有效的人才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综合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大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广聚天下英才,为实现我市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人才发展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建成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显著提高,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10万人。
  1.高层次人才实现倍增。累计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数量达到6万人以上。到2020年,力争全市当年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数量比“十二五”末年度引才数量翻一番,引进外籍人才3万人次,留学归国人才当年达到1.5万人。
  2.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高端海洋人才占全国比例达到3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3%,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28%。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2%,每万名劳动者中研发人员折合全时当量达到100人年,人才创新能力和对科技进步贡献率大幅度提升。
  3.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出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努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来。青岛西海岸新区争创国家级人才改革试验区,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4.人才发展环境与国际接轨。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完善人才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放宽人才服务业准入限制。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人才工作法治化建设,实现人才发展的事业环境、生活环境和综合服务环境初具国际竞争力。
  三、围绕“三中心一基地”建设,大力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
  (一)集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船舶、轨道交通装备和节能环保等战略前沿领域,大力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领军团队引进、培养工程。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和标准,加大激励保障力度,快速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平台载体建设,依托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院士专家创新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博士创业园等载体,吸引国内外优秀科研团队和人才来青创新创业。落实与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中国科教融合基地,推进天津大学海洋工程研究院、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科技园等载体建设,打造国内重点高校研发及成果转化集聚基地,全面落实与中国海洋石油、中国航天科工等央企签署的科技战略合作协议,着力引进央企研发机构落户青岛,支撑引领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到2020年,重点引进并择优资助2000名重点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至少引进并支持100个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团队、100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吸引带动5000名左右海外人才来我市工作。
  (二)加快引进培养一批高水平现代服务业人才
  围绕推进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研究制定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高端金融人才评选奖励等实施细则,实施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通过机构集聚和项目带动,引进培养一批熟悉国内外金融运作、具有战略眼光的高层次财富管理人才。实施金融人才教育提升、大企业集团高层次金融人才储备、创新型金融人才引进培养等人才工程,推动金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国际化水平提升。围绕打造辐射胶东半岛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加快引进法律、审计、咨询、管理等国际商务人才。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中国制造2025、推进“互联网+”行动等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集聚计划,推进软件信息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国际航运人才集聚和培养提升计划,大力引进培育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交易、航运咨询、海事仲裁等领域复合型人才,加快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航运经营管理、航运数据分析、空港区域开发等国际航运人才队伍。大力引进培育文化创意、高端影视、数字传媒、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等现代影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引进现代物流、现代商贸、度假旅游、人力资源管理等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完善现代服务业人才评价标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能力评价制度。到2020年,全市服务业人才总量达到70万人,其中,金融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文化创客10万人,实现专业服务业、软件信息、文化创意、教育健康等领域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大幅增加。
  (三)培养开发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层次海洋人才
  着眼于建设深远海综合保障基地、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国家海洋设备质检中心等重大平台,促进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北船重工等重点科研机构发展,聚集一流海洋科技人才,加大配套扶持力度,巩固提升我市海洋科技创新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发挥海洋科教优势,支持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青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做强优势海洋学科,加快培养涉海技能型、职业型和复合型人才。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水平海洋研发机构和海洋优势学科,积极开展海洋科研项目国际合作,加快本土海洋人才国际化进程。创新军地人才交流合作机制,促进高校、院所和园区、企业融合发展,打造完善的海洋科技产学研链条。建立海洋科技和涉海产业发展决策咨询“高端智库”。到2020年,高层次海洋科技领军人才达到800人,海洋领域领军型人才总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培育一支结构合理、科技研发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海洋人才队伍,涉海领域各类人才总量达到8万人,各类涉海客座专家来青年均流量达到300—500人次,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年均30—50场次。
  (四)培育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优秀人才
  依托产品设计、关键技术试验验证、可靠性保障、新工艺及专业设备研发等科技创新活动,在产品研发、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能力建设方面,培养一批企业技术研发、工艺创新等领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建设,为制造业人才集聚提供载体平台。推动驻青高校“双一流”建设,鼓励高校探索校企合作育人的有效模式。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中职与高职“三二连读”、中职与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加强产教合作、校企合作。完善推行以产权为纽带、校企一体的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模式,新建2—3所高等职业院校。大力培养引进以卓越工程师、“金蓝领”为代表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到2020年,选树优秀企业家200人,培育经营管理人才1万人,引进培育工程技术人才2万人、“金蓝领”5万人。
  四、积极实施重点人才发展工程
  (一)经营管理人才发展计划
  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制定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需要,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和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创业投资者和职业经理人。健全企业家培养机制,积极探索国际化合作途径,鼓励有关部门、企业、学校与国外教育机构合作培训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增强人才强企意识,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到2020年,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轮训一遍。加大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力度,依托知名企业和重点项目,采取项目聘用、技术入股、管理咨询等形式,积极引进高层次管理团队和人才。发挥市场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公开招聘和市场选聘力度,大力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继续推进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工程,实施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家培训工程,加大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设和培养力度。到2020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际化人才总量达到1000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通过竞争方式选聘比例达到50%。
  (二)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计划
  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围绕海洋科技研发、装备制造、新能源等10个经济重点领域和教育、文化、卫生等6个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1万名左右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推报一批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快推进市级专家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到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70万人,实现以住青院士、泰山学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为代表的高层次人才大幅增加,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20个、博士后研究人员2000人,新增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个,实现市级专家工作站总数超过500个,建设专家服务基地60个。
  (三)高技能人才发展计划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实施“金蓝领”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和“名师带徒”计划,支持企业在职职工参加提升培训。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完善常态化的竞赛选拔机制,探索引进国际职业资格认证,不断提高技能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加大技能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管理制度。探索高技能人才积分分级管理,解决高技能人才职称“天花板”问题。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研修示范基地。推进技师工作站建设,依托行业企业和技工院校设立20个左右的市级技师工作站。深入推进技工教育集团化改革,实施技工院校基础提升计划,打造一批集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研修、竞赛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到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达到25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33%左右,首席技师达到400人。
  (四)教育人才发展计划
  支持驻青高校“双一流”建设,汇聚优质资源,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加快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落户青岛,吸引一流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力争到2020年在青高等教育机构增加至50所。深入实施教育拔尖人才、特级教师等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制定有利于名师名校长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全力推进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教育专家来青讲学,选派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到国内外教师教育机构研修培训。到2020年,培养造就50名“教育家型”校长和1000名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学术骨干;培育1000名以上产学研能力较强的“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建设100个名师工作室和30个名校长工作室,新增100名省特级教师及以上称号教师。
  (五)卫生和健康人才发展计划
  着眼于健康青岛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医”战略,强化人才战略、学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卫生和健康人才发展计划。依托现行政策,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组织培训1000名管理与业务技术人员、1000名全科医生护士和7000名乡村医生。实施公共卫生人才工程,培养3—5名市级拔尖人才和30名专业技术骨干,培训300名基层实用型人才和30名公共卫生管理人才。实施实用型卫生人才工程,培养5000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卫生和健康高层次人才工程,引进3—5名院士,引进100名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90名学科带头人、80名优秀青年医学专家和150名优秀青年人才。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引进2名国医大师、10名省级以上名中医,建立2个国医大师工作室,在驻青高校设立中医学院或者设置中医专业,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到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3.1,注册护士占比达到3.88,医护人员比达到1∶1.25,卫生和健康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
  (六)文化人才发展计划
  着眼于建设文化青岛、打造文化强市,传承和弘扬海洋文化。创新文化人才引进、教育、培训、交流、激励机制,构筑开放度高、融合度高、贡献度高的文化人才自由港。推进文化创客建设,做大做强文化名家聚集平台,完善青岛文化发展“智库”。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重点扶持、资助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文化创意产业等方面优秀人才。力争用5年时间,聘请一批国内外顶级艺术大师和杰出文化企业家担任市政府文化顾问;培养引进10名左右在国内外专业领域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化艺术名家,50名在国内外艺术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带头人,100名在专业领域成绩较为显著、发挥骨干作用、具有较大发展潜能的优秀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发现培养一批乡土文化能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七)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计划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3333培养工程”,培养选拔3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300名市级典型实用人才、3000名区(市)级带动型实用人才、30000名镇(街道)级开发创业人才。加强农业实用人才载体建设,推进粮油生产功能区、高效设施农业生产功能区和产城一体的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以及中国供销青岛农产品物流园建设,吸引和聚集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完善青岛市“乡村之星”等优秀人才管理办法,扩大选拔范围,加大奖励力度,强化跟踪管理与服务。依托重点学科、科研基地、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领域,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团队与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到2020年,农业实用人才规模达到21.5万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其中,以“乡村之星”“农业科技人才”为代表的高层次农业实用人才达到3200人以上,占农业实用人才比例达到1.5%以上。
  (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计划
  按照社工理念,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实施万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培训项目,鼓励引导高校与公益类、社区类服务单位共建实训基地。积极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拓宽人才使用空间。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青岛和谐使者选拔管理暂行办法》,每两年选拔一次,给予其相应人才待遇。到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相关专业人才总量达到3万人。其中,接受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才达到5000人,培养引进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300人;建立4—6个市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30个社会工作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建立1个市级、10个区(市)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培育100家社会工作专业机构。
  (九)青年英才集聚计划
  加速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人才集聚,不断强化全市人才储备、优化人才结构。瞄准青年英才集聚的城市及高校,开展精准招聘引才活动。开展“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等灵活有效的引才活动,做好人才与项目对接服务。进一步完善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争取更多青年英才留青发展。实施大学生就业“梦想起航行动”,探索在驻青高校设立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实施大学生“海鸥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孵化“五位一体”青岛模式,助力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到2020年,引进博士不少于5000名、硕士不少于5万名,扶持2万名以上大学生创业。
  (十)特殊人才发展计划
  积极引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行人才评价制度难以界定、在某些方面具有特殊才能或者特别贡献的人才。建立多维度人才评价体系,对产业发展亟需、社会贡献较大的“偏才”“专才”,经评审认定后,给予其相应人才待遇。建立特殊人才举荐制度,成立特殊人才举荐委员会,邀请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委员,推荐具有特殊才能或作出特别贡献的人才。所举荐特殊人才经评审后,可认定为我市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鼓励驻青院校根据社会需要设置特殊专业,加快培养特殊人才。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设立特殊人才培养基地,为特殊人才能力提升和作用发挥提供便利条件。到2020年,开展多批次特殊人才评选认定工作,基本形成富有青岛特色、满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殊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机制。
  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一)深入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
  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建立人才发展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强化政府人才宏观管理等职能,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在政府人才管理工作中引入社会多元参与,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政府人才管理效能机制。创新机构和人员管理模式,推动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创新。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在条件成熟的区域推行法定机构管理制度。保障用人主体自主权,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改革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方式,鼓励用人主体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推动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支持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协会等行业组织建设,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立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构建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聚才机制
  加大引才政策支持力度,落实《顶尖人才奖励资助暂行办法》(青人组字〔2016〕2号),探索对符合条件的“高精尖缺”人才经评估后直接认定为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提高在青就业硕士、博士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统一市属和驻青单位人才的资金扶持标准。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完善赴国(境)外和国内城市招才引智常态化工作,健全线上线下人才需求精准对接机制。设立青岛市引才引导基金,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引才,完善柔性引才方式。拓展人才集聚平台,鼓励跨国公司设立研究院所和技术转移基地,鼓励高校等设立“千人计划”工作站,探索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在国(境)外建立前端孵化基地、离岸研发中心(机构)等。加强引进海外人才载体建设,扶持培育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国家级、省级留学人员创业示范园。
  (三)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
  健全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机制。推动高校开展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人才培养,加大校企人才联合培养力度,完善产学研用一体化人才合作开发机制。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完善大学生创业指导和服务机制。推动企业人才资源开发,健全市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聘机制,提高市场化选人用人比例。在市直企业探索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实行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导师制。加快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区(市)、企业、行业领域首席技师制度,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促进青年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制定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在市级重大人才工程中设立青年专项。建立青年人才国际化培养机制,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试点工作。
  (四)健全务实管用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改进人才评价方式,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意见,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和办法,加快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建立评审专家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自主评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社会化职称评审机制,在人才改革试验区开展中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下放试点,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加大科技创新人才激励力度,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各类主体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激发科技创新人才积极性。
  (五)完善人才优先发展的保障机制
  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出台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把人才发展支出纳入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持人才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发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扶持。完善分级分类人才资助体系,有效整合人才资金,加大对重点领域投入,对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给予长期稳定支持,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实施。健全人才投入成效评估机制,切实发挥人才专项资金效益。
  六、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改进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健全领导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完善宏观指导、科学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机制。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列入相关职能部门“三定”方案。发挥党委(党组)在人才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人才联系和服务,落实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营造尊贤重才、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二)夯实基础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人才资源需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开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加强人才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人才资源年度统计调查和定期发布制度。充分发挥中国青岛人才网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强化监督评估。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和中期、终期评估制度,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完善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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